陕西省疫情税费减免政策/陕西省疫情补助政策文件

南城 9 2026-03-15 10:24:12

“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 、减、免、缓”的方式 ,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其中就包括将减征“六税两费 ”政策的范围扩大。政策效果:全国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十个月 ,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3285亿元 ,预计全年4300亿元左右 。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且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具体说明如下:政策适用时间:该减征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三年。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指引 基础政策 政策定义:根据相关公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简称“六税两费” 。

答案:可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 ”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 ,“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

可享受减免的税费种类根据政策,可减半征收的“六税两费 ”包括:税种: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附加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政策是指: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022年陕西疫情减免房租政策

〖壹〗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市(区)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2022年1月,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房租;对疫情期间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的县域工业集中区等,省级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

〖贰〗 、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 ,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 ,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各市(区)可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叁〗、已缴纳的租金抵扣:政策优惠期的租金如已缴纳,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 。直接返还: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单位要求返还的 ,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直接减免:政策优惠期的租金尚未缴纳的,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减免相应月份的租金。

陕西省财政厅免征部分行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政策解读

陕西省财政厅免征部分行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政策主要包括阶段性降费、疫情期间减免 、其他减免情形以及新实施细则的阶段性下调政策,具体如下:阶段性降费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陕西省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需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

经国务院、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专项基金(资金)、收费;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和残联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收入免征;农田灌溉水费收入免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减免流转税的,水利建设基金同时减免;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的项目 。

法律分析: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税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20〕2号) 1对旅游 、住宿、餐饮、会展 、商贸流通 、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 、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优惠内容 1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陕西省境内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5‰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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